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样本 注意事项与需准备证件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书在现实生活中有许多地方都需要用到,但很多人都不是很清楚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样本是什么样。下面就为你详解,并带来注意事项与需准备证件。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样本 注意事项与需准备证件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样本
当事人姓名 XXX,性别 X,出生日期 XXX,户口所在地 XXX。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及声明,经查阅我婚姻登记机关从 XXXX 年 XX 月至今的婚姻登记档案,未发现当事人有 (结婚 / 离婚 或丧偶后再婚)登记记录。
此证明只表明当事人在本登记机关所辖范围内目前无 结婚登记 记录。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样本 注意事项与需准备证件
出证机关:
XXXX 年 XX 月 XX 日
出具《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办理时间和地点
周一、二、三、四、六 上午 8:45—11:00
周一、二、三、四、五、六 下午 13:30—16:00
地点:当地民政局姻登记处
无婚姻登记记录证明样本 注意事项与需准备证件
办理条件:
二、申办对象资格
1、当事人须是本辖区内常住户口,并且已经达到《婚姻法》所规定的法定婚龄(男 22 周岁,女 20 周岁);
2、当事人持本人身份、户口簿(离婚者应提供离婚证、丧偶者还应提供公安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应该提供当事人签名,经公证机关公证的当事人的身份证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委托书应当写明当事人目前的婚姻状况、委托事由、受委托的姓名和身份证件号码。受委托人应当同时提交本人的身份证件。
三、办理手续和提交的材料
(一)当事人的户口簿(在有效期内的《户籍证明》)、身份证;
(二)离婚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有效的离婚证件(《离婚证》、人民法院离婚调解书或已发生法律效力的离婚判决书);
(三)丧偶的当事人还应当提供丧偶证明(由派出所提供的死亡一方的户籍证明上应写明配偶姓名以及本人死亡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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